----------------------------------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2日乾安县让字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乾安县让字镇人民政府电锅炉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22日
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乾安县让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乾安县让字镇人民政府电锅炉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乾安县让字镇人民政府电锅炉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CCZJSYFGS-2018-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8-5029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乾安县让字镇人民政府 地址:乾安县让字镇 联系方式:赵先生139438614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0438-502966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乾安县让字镇人民政府电锅炉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乾安县让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 乾安县让字镇人民政府电锅炉购置项目包号 | 实施地点 | 货物名称 | 数量(套) | 简要技术需求 | 1包 | 乾安县让字镇 | 电锅炉 | 1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二、项目编号:CCZJSYFGS-2018-7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3.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据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由营业执照标明的单位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4.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报名时需携带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 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6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7其他要求。 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29日(节假日除外)的8:30 -16:00时,到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松原市分公司{松原市西郭尔罗斯大路33-6}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标包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电汇凭证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六、兹定于2018年9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楼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预算额度:3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该金额的,投标无效。 八、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438-5029666 招标人:乾安县让字镇人民政府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139438614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3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来源:吉林乾安县让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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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购置 长春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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