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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22日第五师城市建设管理局于上午发布第五师师部城区遴选市政公共设施抢修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8月22日
第五师师部城区遴选市政公共设施抢修单位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第五师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第五师师部城区遴选市政公共设施抢修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 项目编号:DWS-ZFCG2016237 二、项目名称:第五师师部城区遴选市政公共设施抢修单位 三、遴选原则: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量化考评,择优入选。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人须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自治区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第五师双河市师(市)外企业具有《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师(市)外建设工程企业核查登记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遴选单位数量 本次招标拟遴选入围2家,代理时间为1年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需打印报名确认回执单,开标时需携带至现场),网上缴纳文件费,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8月3日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份,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2015年8月16日17:00整 5.报名地址:博乐市民主路第五师事业单位综合楼八楼五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博乐市杭州路支行 账 号:107009248332 行 号:104887001027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个人缴款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 7. 联系人: 李勤 李娟 联系电话:0909—7671198 7671203 邮箱:2111409117@qq.com 8. 招标单位:第五师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温钧杰 电话:15199616626 9.监督机构:第五师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09—2296631 监督机构:第五师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09-2296707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 2016年7月28日
来源:第五师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谈判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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