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环境(中午发布)保护局移动执法终端设备采购A暂停采购通知8月23日
暂停采购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1403项目供应商: 应采购单位要求,现暂停DZC20181403大庆市环境保护局移动执法终端设备采购A项目。其他事宜请随时关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 特此通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23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