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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23日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于下午发布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初中攀岩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23日
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初中攀岩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初中攀岩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32-SFCX18FSA0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建昆 项目联系电话:82800088、82800099-8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人民路513号 联系方式:赖老师0755-280621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建昆,82800088、82800099-818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初中部攀岩墙设备一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声明函);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具有深圳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www. cgzx.sz.gov.cn。以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资格状态显示“有效”的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对注册供应商资格进行查询,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七楼E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国内银行汇款邮购,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七楼E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
来源:广东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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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中标 资格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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