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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8月24日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于下午发布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朝阳区市容环卫新增4G设备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24日
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区市容环卫新增4G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朝阳区市容环卫新增4G设备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JLZC-180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1560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硅谷街道云顶街与矿达路交汇 联系方式:刘先生,0431-85156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先生,17790097358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215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LZC-18098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朝阳区市容环卫新增4G设备租赁项目已由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区市容环卫新增4G设备租赁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预算:111.2324万元; 2.4供货地点:朝阳环卫局; 2.5供货期:自签订合同起7日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7采购范围:4G单兵检查终端15套、4G车载监控终端10套、4G移动监控箱34套。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全部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需求。企业须有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2159号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18年9月14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会议室,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硅谷街道云顶街与矿达路交汇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1-8515601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2159号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17790097358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2018年8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全部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需求。企业须有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1.23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2159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2159号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吉林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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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朝阳区 招标 资格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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