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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东山县人民法[下午公告]院数字审委系统硬件集成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8月24日
受东山县人民法院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626]FJGC[TP]2018012、东山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系统硬件集成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1、 项目编号:[350626]FJGC[TP]2018012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2、 项目名称:东山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系统硬件集成货物类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 500000 | 1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包:1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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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 | 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 报价人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若报价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无效。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否则报价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 | 无 |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8-24 08:4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8-29 08:4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9-03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09-03 15:00,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东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东山县樟塘镇和平路51号 联系人姓名:张浩良 联系电话:1339596988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项目联系人:罗妙丽 联系电话:0596-287961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08-24
来源:福建东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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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福建 资格 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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