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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5日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平原县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工程燃气壁挂炉、电暖设备采购项目(一包)二次招标公告8月25日

时间:2018-08-25 11: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6805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山东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关于:2018年08月25日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平原县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工程燃气壁挂炉、电暖设备采购项目(一包)二次招标公告8月25日的信息
来源:山东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5日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平原县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工程燃气壁挂炉、电暖设备采购项目(一包)二次招标公告8月25日

平原县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工程燃气壁挂炉、电暖设备采购项目(一包)二次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德州市平原县

联系方式: 0534-425138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经济开发区三八路董子文化街广仁街31号

联系方式:0534-501108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工程燃气壁挂炉、电暖设备采购项目(一包)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DZPYZC-20180132-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套)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燃气壁挂炉

4378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

3、提供燃气壁挂炉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燃气采暖炉或燃气锅炉)(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合)(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的型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须包含本项目采购的20KW机型)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险保单(保额须大于等于3000万元人民币)(5)供应商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17512000.00元

三、采购需求:(详见需求公示)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网上报名。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系统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未办理注册审核的供应商在信息库认证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

4.售价:网上免费下载

已报名供应商请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系统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系统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下载视为放弃报名,如参加投标/报价,将被拒绝。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五、公告期限:2018年8月 27 日 至2018年8月31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 9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2018年 9 月 19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 9 月 19 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34-5011085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dzzfc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http://py.dzzyjy.gov.cn)上发布。

十二、监督机构: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4212123

十三、投诉质疑回复主体

1.采购人: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34-425138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经济开发区三八路董子文化街广仁街3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34-5011085

十四、重要说明:

1.供应商首次在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2223100,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2.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县分中心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县分中心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发布人: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4日


来源:山东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山东   平原县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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