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5日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下午发布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江河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25日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江河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工程 PPP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江河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采购项目经永平县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编号:HXCG2018-17),欢迎具有相应服务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1.1采购内容:严格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完成银江河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工程PPP项目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成果文件资料。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1.2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贰佰柒拾万元整【¥2700000.00元】。 1.3监理服务范围:银江河滨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工程PPP项目所有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资料管理,组织协调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材料检验,参与试运行、竣工验收等过程的全面监理、咨询服务。 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备案结束之日止。 1.5项目概况: 1.5.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共包括三个子项目,分别为:银江河河道治理工程、滨河绿化带建设工程、人行桥及车行桥建设工程。 (1)银江河河道治理工程规划建设区域为沿永平县城北大桥(新光桥)至下游G320国道河段约5.24公里的银江河干流段,河流覆盖面积约2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内挖填方、河堤浆砌石及基础、挡墙、泡沫板、木板、节制闸等内容。 (2)滨河绿化带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区域为沿永平县城北大桥(新光桥)至下游G320国道河段约5.24公里的银江河干流段周边的绿化带工程,包括老城水岸休闲区、银湖风光游览区、银河湿地游赏区、绿地过渡狭窄区、花堤游赏区、田园风光观赏区、滨河绿带控制区七个功能分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体、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包括六座公厕)、游路及硬地,绿带用地23.8公顷(不含河道)。 (3)人行桥及车行桥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富足村、七屯村及银江河河道治理工程节制闸上共3座人行桥(其中1号人行桥与银江河河道治理工程中节制闸合建),及银江河流域3座车行桥。 1.5.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总额为12343.61万元(人民币)。各子项目建安工程费分别为:银江河河道治理工程:2736.81万元;滨河绿化带建设工程:5478.44万元;人行桥及车行桥建设工程:4128.3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4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被限制投标、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查询的记录为准。 2.8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须含城市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风景园林工程)专业甲级、房屋建筑工程及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含丙级)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2.9拟派本项目项目总监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市政、给排水、风景园林、房屋建筑、水利水电、造价等专业配备齐全。 2.10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按照(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办理的信息登记表(注:省外企业须提供)。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 名: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5300022821121012 联系人:连洁鸿 联系电话:15987607590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须知: 5.1报名方式: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报名。(投标人必须先用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后,再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 5.2网上报名及资料下载: (1)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锁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锁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注册及CA锁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入本项目信息进行报名。 (3)CA锁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件大厅。CA锁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872-236789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4)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锁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锁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锁全省通用)。 (5)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8月31日17:30时止,此时间段内均可报名。 5.3现场确认报名事项: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3)投标单位资质证书; (4)拟派本项目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应提供任职证明; 注:①项目总监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可不用提交劳动合同;②社会保险须由投标单位属地养老保险部门出具,近三个月内有效。 (5)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按照(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办理的信息登记表(注:省外企业须提供); (6)在“信用中国”网站、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查询的记录截图;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8)网上报名成功截图。 5.4纸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03日止(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永平县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三楼)。 5.5招标文件成本费:60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6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注:未按规定网上报名并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及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报名和不合法投标人,当电子招标文件和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标文件为准。 六、电子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2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七、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7.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1份)(注:纸质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需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网上递交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19日09:00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1份): ①现场递交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原件按时参加。 ②现场递交时间:2018年9月19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之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③其他要求:刻录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或U盘)上标注投标人全称。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 (4)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18年9月1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召开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会议。 (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①随机拆封纸质投标文件,查验纸质投标文件1份及光盘(或U盘)是否齐全,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开启电子投标文件。 注:①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纸质存档使用,不做唱标及评标使用。 ②文件齐全,则由投标人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③按照电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唱标。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上午09:00前(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采购)单位: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21号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永平县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三楼 联系人:闫正 电话:0872-6521488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4日
来源:云南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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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 项目 云南 工程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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