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桶(8月)装饮用水采购项目重新启动通知及变更通知8月28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重新启动通知及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1710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应采购单位要求,DZC20181710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于2018年8月28日重新启动。 二、变更通知如下: 1、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8月31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9月4日14时(14时前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等候区签到) 三、其他未变更事宜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28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