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腾冲市中医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腾冲市中医医院新院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采购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现将该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如下。 采购内容: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 预算金额:665000.00元 服务期:1年 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1)谈判单位资质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合同守信誉,谈判单位拟派管理团队中必须具有两名(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其它事宜: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所有谈判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谈判活动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