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乌兰浩特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公务车车辆保险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乌财购准字(电子)【2018】00277号 采购文件编号: WLHTCGZX2018—01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公务车车辆保险服务 | 1,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4,00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2018年08月28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时,下午 — 5:30时到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质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已经年检); 2、投标企业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法人身份证(有授权委托书的提供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 6、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7、总公司对本项目授权书; 8、需提供分公司地址为乌兰浩特市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加报名的供应商报名需提供以上资质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无效。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日期截止前交纳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后,方能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公对公转入下面账户,并提供相应的回执凭证。 收款单位:乌兰浩特市行政事业会计核算中心第三核算部 账 号:0608040429026402309 开 户 行:工行乌兰浩特支行 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乌兰浩特市委政府综合楼二楼市财政局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8年09月25日 开标地点: 乌兰浩特市委政府综合楼二楼市财政局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    址: | 乌兰浩特市政府综合大楼2015室 | | 邮政编码: | 137400 | | 联 系 人: | 王蒙雨 | | 联系电话: | 0482-8299158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 | 乌兰浩特市行政事业会计核算中心第三核算部 | | 开 户 行: | 工行乌兰浩特支行 | | 账    号: | 0608040429026402309 | | 2、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 采购单位名称: 乌兰浩特市各行政事业单位 | | 地    址: | 乌兰浩特市各行政事业单位 | | 邮政编码: | 137400 | | 联 系 人: | | | 联系电话: | 0482-8299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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