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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9月03日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于下午发布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3日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CDG2018Z047-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志钢 项目联系电话:180044499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郭井双0431-84211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 代理机构地址: 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47-CG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预算资金为政府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包括连村路(公路除外)及道路两侧、河湖堤岸的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清扫、路面保洁、路肩打草、碎砖乱石摆放、保持村庄整洁等工作;镇区的商业街、商户门前、所有小路、镇区住宅楼小区等道路清扫保洁、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清扫、路面保洁、路肩打草、碎砖乱石摆放、保持乡镇街道整洁等工作。乡镇(街)转运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移动式垃圾压缩箱维修除外)。 2.3服 务 期:3+5年。试运行三年,如果省市要求、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均无变化,且验收合格,可续签五年。24105569.09 2.4服务标准: 1、村庄服务标准:实现村内街道路面两侧排水沟无垃圾、无杂草、无人畜粪便、无塑料袋等白色污染物;村内坑塘周边垃圾及时清理清运;村内线杆、墙体张贴小广告及时清理、村头村尾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无成堆垃圾点、所有硬覆盖路面每日清扫一遍,生活垃圾保证做到日产日清。 2、镇区(社区)服务标准:达到“五净五无”标准。“五净”即路面净、路缘净、树穴净、窗户门前净、墙根净。“五无”即无垃圾、无果皮纸屑废弃朔料袋、无砖石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垢及脏水。保洁员配备密度大,在工作时间内巡回保洁,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确保路面随时干净,垃圾桶表面进行擦洗且消毒,生活垃圾保证做到日产日清,达到双阳区城区标准。 3、转运站服务标准:达到“五净一冲”。“五净”即转运箱体净、垃圾卸料斗内外净、排污仓与排污沟净、值班室内净、场地内外净。“一冲”即按需定时冲洗消杀。 2.5其它要求: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及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3日至2018年09月07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誉查询截图,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购买,不另行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郭井双 电 话:0431-8421181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8年09月03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3.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及义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10.5569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03日 08:00 至 2018年09月07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誉查询截图,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长春市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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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政府 保洁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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