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04日采购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局于上午发布大通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鹞子沟游客中心、鹞子沟生态教育中心)公开招标公告9月4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大通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鹞子沟游客中心、鹞子沟生态教育中心)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局委托,拟对大通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鹞子沟游客中心、鹞子沟生态教育中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监督单位:大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720177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说明:投标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办理“青海CA数字证书”,完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方可进行网上操作。完善投标企业信息库流程: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注册,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并提交审核。“青海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诚信库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下载CA锁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完成并盖章后,至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4办公室办理CA锁,并由中心人员激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