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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5日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于下午发布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德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主路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9月5日

时间:2018-09-05 11: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9367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 发布关于:2018年09月05日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于下午发布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德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主路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9月5日的信息
来源:吉林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05日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于下午发布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德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主路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9月5日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德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主路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德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主路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BXZB-JL-2018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162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德惠市同太乡

联系方式:王先生13756393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431-816162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主路亮化工程(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BXZB-JL-2018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主路亮化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经德发改审批字【2018】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德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主路亮化工程

2.2 采购预算:487066元

2.3 建设地点: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 

2.4 项目规模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2月10日,6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3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4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含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德惠市同太乡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1375639366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2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31-8161628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3.3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3.4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70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开户许可证;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含安全生产考核B证); (7)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主路亮化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经德发改审批字【2018】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来源:吉林德惠市同太乡苇子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工程   博兴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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