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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05日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于下午发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惠安县东园中心卫生院产科“同心工程”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9月5日

时间:2018-09-05 12: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9385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发布关于:2018年09月05日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于下午发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惠安县东园中心卫生院产科“同心工程”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9月5日的信息
来源: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05日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于下午发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惠安县东园中心卫生院产科“同心工程”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9月5日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安县东园中心卫生院产科“同心工程”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惠安县东园中心卫生院产科“同心工程”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ZJL201808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14022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园镇

联系方式:骆先生13514022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小郭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一览表

招标编号:QZJL201808052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产品规格及主要性能指标

数量

备注

1

电动多功能检查床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

1台

2

电动综合产床

2台

3

电子阴道镜

1台

4

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

1台

5

LED手术无影灯 (悬吊式)

1台

6

LED手术无影灯 (移动式)

1台

7

吸顶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3台

8

壁挂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5台

注:1、交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3、本次采购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5、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以“★”标注)。本次采购的产品若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选择,否则评委有权认定为无效投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目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和下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2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2.4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有《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有《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须同时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2.5投标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的须同时提供)。如果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05日 11:33 至 2018年09月1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人)的委托对惠安县东园中心卫生院产科“同心工程”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JL201808052

2、投标人的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2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2.4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有《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有《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须同时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

2.5投标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的须同时提供)。如果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柒万壹仟肆佰元整(¥:2714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018年95日起至2018年912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7、投标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骆先生13514022021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规定出质疑:(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招标文件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提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E-mail: qzjlzbdl@163.com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张、小郭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九月五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中标   同心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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