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05日西宁市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于上午发布城中区2018年新建公厕工程施工监理(包二)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9月5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城中区2018年新建公厕工程施工监理(包二)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委托,拟对城中区2018年新建公厕工程施工监理(包二)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