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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武县洪家镇庵里村果库储物架(2018)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9月6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武县洪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长武县洪家镇庵里村果库储物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武县洪家镇庵里村果库储物架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FCG-2018(CW)-040 三、采购人名称:长武县洪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洪家镇 联系人:陈永成 联系方式:1389101094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李彤阳 联系方式:18700410105/029-8911585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18.92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3日止(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层。 (三)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7 日14:00 (二)谈判时间:2018年9月17日14:00 (三)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南五路1868号曲江影视大厦10层 十、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彤阳 电话:18700410105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6日
来源:陕西长武县洪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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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资格 竞争性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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