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07日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于上午发布东营市中心城小区单位雨污分流验收项目招标公告9月7日
东营市中心城小区单位雨污分流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中心城小区单位雨污分流验收项目 二、项目编号:DYZC2018-155#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按照《东营市中心城小区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复核检验实施方案》要求,对中心城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小区、单位,采用第三方评测机制,实施中心城小区单位雨污分流验收工作,切实解决雨污混流问题。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本次招标产生的第三方评测机构(即中标供应商)应采取管线复核测绘、水质取样检测、公众调查评议等评测工作,并在报验小区(单位)内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内容进行公示,最终形成评测报告。具体评测工作内容: 1、管线复核测绘:包括小区(单位)内部雨污分流复核和雨污管线接出测绘复核。第三方评测机构须在管线复核测绘完成后绘制报检小区(单位)雨污水系统总图,总图中须表明小区(单位)边界、接入市政雨污检查井位置、水质取样点位置等信息。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2、水质取样检测:第三方评测机构对小区(单位)雨水管线接出井进行水质取样检测,水质检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氯离子含量三项,根据水质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取样点须在报检小区(单位)雨污水系统总图中标注位置并统一编号。每个取样点取水样两份,一份由第三方测评机构检测,另一份交由市城市管理局保存,以备抽检。 3、公众调查评议:第三方评测机构采取设立工程公示牌、公众评议的形式对小区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涉及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前后的效果调查。第三方评测机构应系统总结公众评议情况,形成公众评议报告,作为检验雨污分流效果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每个小区(单位)的公众评议表有效数量不少于30份,如90%以上的问卷对雨污分流改造效果答复“非常满意”或 “满意”,则认定该工程达到整治目标。 第三方评测机构(即中标供应商)需承担综合评定专家组评审费用,并将雨污分流改造验收的成果整理并录入数据库系统,形成中心城小区单位排水数字化管理系统。 第三方评测机构(即中标供应商)除完成上述项目工作内容外,还需执行《中心城小区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复核检验第三方评测机构工作办法》规定的工作内容。 (二)项目范围:本次验收工作范围西起东营区行政区界及西六路,东至溢洪河,南起规划南外环路及东营火车站南站,北至垦利区溢洪河流域边界内的城市建成区域。按照《中心城小区单位雨污混流综合整治攻坚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任务量及核实实际改造小区单位数量,需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验收的小区、单位数量共890个。 (三)项目预算:本验收项目资金总预算560万元。其中,评测费用520万元(测绘和公众调查评议费340万元,水质检测费180万元),专家组评审费用20万元,对第三方评测机构的抽查复检费用20万元。对第三方评测机构的抽查复检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中标供应商承担此部分费用。 中心城小区单位雨污分流验收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资金预算为415万元,验收区域为高速公路以西中心城建成区域(不含垦利区需验收的小区单位),需验收的雨污分流改造小区、单位数量为640个。该标段资金预算包含评测费用(即测绘和公众调查评议费245万元、水质检测费130万元)、本验收项目全部专家组评审费用20万元和对第三方评测机构的抽查复检费用20万元。 第二标段:资金预算为145万元,验收区域为高速公路以东中心城建成区域及垦利区需验收的小区单位,需验收的雨污分流改造小区、单位数量为250个。该标段资金预算仅为评测费用(即测绘和公众调查评议费95万元、水质检测费50万元)。 (四)完成时限要求:第三方评测机构(即中标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验收任务。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一标段 | 高速公路以西区域(不含垦利区)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 3.投标人必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项目负责人为注册测绘师;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415万 | 二标段 | 高速公路以东区域及垦利区需验收的小区单位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 3.投标人必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具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项目负责人为注册测绘师;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145万 |
五、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报价者,请于2018年9月7日9:00至 2018年9月13日17:00报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携以下资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等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者报名无效。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售价:标书现场购买,300元/标段。标书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要求。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28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与东二路交叉口新浪潮精品酒店601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与东二路交叉口新浪潮精品酒店601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东营市辽河路11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二路与红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长兴商务宾馆8303室 联 系 人: 张经理 联系电话:13280380020 邮箱:hpzbdyfgs@163.com 山东华普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来源:山东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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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东营 招标 中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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