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07日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下午发布(重发)甬江堤防(高新区段)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9月7日
(重发)甬江堤防(高新区段)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9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现就甬江堤防(高新区段)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编号:KXZJ-2018002 交易登记号:18CG020073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4日止 五、采购内容、计划工期、投标限价/采购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计划工期 | 投标限价/采购预算 | 1 | 甬江堤防(高新区段)安全鉴定服务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评价报告送审稿,120日历天内专家组出具鉴定报告书,形成鉴定成果材料 | 人民币40万元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①投标人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为必须具有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7日到2018年9月26日16:00时(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注:如采购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相关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采购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首页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网站“业务咨询-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75、0574-87187966陈工)。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7、未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11室】;逾期送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8年9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11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150198513600000826000003(虚拟子账号) 温馨提示:以上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205983(建设银行高新区支行)。 3、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后3日内退还,退还时需提交合同至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25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特别提示: 4.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2请勿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选择“异地”)。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网址 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十二、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梅工 电话:0574-89288788 联系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6楼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1室 电话:0574-83033198 邮箱:kxzb02@126.com 联系人:陈春楠、王慧慧、陈斌武、郑菊琴
来源:浙江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宁波 项目 招标 中标 资格
上一篇: 2018年09月07日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青浦佳兆业君汇上品普通商品房项目供水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9月7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浙江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