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0日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2017年佛子庄乡村属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公开招标公告9月10日
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佛子庄乡村属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2017年佛子庄乡村属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项目编号:hsjj20181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6931088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黑龙关村 联系方式:刘振红 电话:138012375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69310885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商务苑C座6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2017年佛子庄乡村属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建设地点:房山区佛子庄乡 招标范围:外墙保温,门窗改造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sjj201814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总投资:8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文件;6、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记录;7、非北京市投标人,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入京备案审批手续证明文件;8、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9、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投标;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商务苑C座6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条件及时间: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证资金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以上1、2不需要提供,但需要提供盖公章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的社会保证资金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9)、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或无不良记录的截图。 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间内(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9:00-11: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三份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的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其它方式的报名。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财政 (http://www.bjcz.gov.cn )、房山财政(http://czh.bjfsh.gov.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2017年佛子庄乡村属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下简称“本工程”)己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关于区新农村办农宅抗震节能改造项目的政府采购方式批复函》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房财政采[2017]341号}。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来源:北京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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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房山区 政府 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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