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2日襄汾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上午发布襄汾县农村垃圾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资格预审公告9月12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汾县农村垃圾治理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襄汾县人民政府以襄政函[2018]33号文件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襄汾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襄汾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襄汾县农村垃圾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2.1.2招标编号:HAZB-ZC-FW-20181127。 2.1.3建设规模:新建1座农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39t/d),1座垃圾渗滤液处理厂(50t/d),20座生活垃圾中转站,544个农村垃圾投放收集点,并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施设备及存量垃圾治理设施设备。。 2.1.4合作期限:16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 2.1.6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1.7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19666.61万元。其中:项目静态投资19242.6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24.01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襄汾县农村垃圾治理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OT)模式。 2.2.3政府参股项目公司,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政府方出资占项目资本金的0.51%(出资额为20万元)、中选社会资本出资占项目资本金的99.49%。 2.2.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提供本项目施工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32017年末净资产2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盈利且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资产负债率小于50%(以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3.1.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4000万元(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存款余额询证函);融资能力不低于16000万元(提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书); 3.1.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1.6近三年承担过一项投资规模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PPP项目业绩(须提供PPP项目合同,以PPP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7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8在“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3.4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9月12日-2018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PPP业绩合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资质证书除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15时00分。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3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政府采购政策及投标担保、履约担保 8.1本项目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为:无。 8.2境外社会资本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我国相关采购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8.3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汾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跃红 地址:襄汾县新建路 联系电话:0357-362553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锐石亚琼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电话:0351-271514718003404389 传真:0351-2715140
来源:山西襄汾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政府 资格 合作
上一篇: 2018年09月12日武警某部于上午发布武警某部营房维修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9月12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山西襄汾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