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2日吉林省妇幼保健院于下午发布妇幼保健院叶酸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12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叶酸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叶酸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5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561615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长春市建政路105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188431111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 13756161543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大厦B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6.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2投标人必须是所供产品生产企业,须具备GMP资质、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标准、须为国药准字(有批文)、省市药检报告单、企业内控质量标准,提供药品具有预防神经管畸形作用证明。6.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6.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6.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6投标人须提供上近一年(2017年8月-2018年7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6.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6.8、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2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项目采购X【20180903】-2900号采购计划,为采购人所需叶酸采购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叶酸采购项目 2、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903】-2900号 3、项目编号:HC-JLZB-2018-582 4、采购内容:叶酸。数量及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与要求》 5、采购金额及来源:200.2320万元;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6、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6.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2投标人必须是所供产品生产企业,须具备GMP资质、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标准、须为国药准字(有批文)、省市药检报告单、企业内控质量标准,提供药品具有预防神经管畸形作用证明。 6.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6.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6.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6投标人须提供上近一年(2017年8月-2018年7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6.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8、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及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中应出具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加盖合同专用章)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1:3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出不退。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年10月12日10: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10月12日10:00分(北京时间)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1、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人: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长春市建政路105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 系:18843111197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大厦B座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1375616154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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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吉林 招标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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