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午公告]湟中县海子沟乡人民政府办公环境改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9月13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湟中县海子沟乡人民政府办公环境改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兴盛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湟中县海子沟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湟中县海子沟乡人民政府办公环境改善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单位名称:湟中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2232485 |
1、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