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3日福州市第一医院于上午发布福州市第一医院(院区)地下管线探测公开招标公告9月13日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一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第一医院(院区)地下管线探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医院(院区)地下管线探测 项目编号:2018FZXH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春凛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792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第一医院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王女士0591-88301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莫春凛、0591-835792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2期34栋11层03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一医院委托,对2018FZXH061、福州市第一医院(院区)地下管线探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2018FZXH061 2、招标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医院(院区)地下管线探测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福州市第一医院(院区)地下管线探测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 | 223978.00 |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2、投标人应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工程物探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清单); 4.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9月13日到2018年9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7、招标文件售价及事项: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1、本项目采购单位:福州市第一医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人电话:0591-88301677 12、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春凛 联系电话:0591-83579283 传真:0591-88504168 E-mail: fzxhzj@163.com 开户名: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帐 号:35001870007052514362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2、投标人应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工程物探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清单);4.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39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3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福建福州市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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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医院 福州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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