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工程。为了保障嘉祥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健全生产管理机制,规范各工序操作行为,加强质量控制,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引进监理机制,作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2.总体目标
保障嘉祥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理工作管理机制,对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理,督促合同缔约双方全面、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通过全过程数据检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报告,以保障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按时完成和项目成果达到国家、省、市技术标准,通过国家、省和市级检查验收。
3.工作依据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2007)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 1016-2003)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2012)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JJF 1058-1998)
《山东省地方标准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
《房地产县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115-2007)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01)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 1003—95)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
《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GB/T 25529-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 9005-2009)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T 21139-2007)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GB/T 20258.1-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4)
《地理信息元数据标准》(GB/T 19710-2005)
《地图符号库建立的基本规定》(CH/T 4015-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T 1007-2001)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 18316-2008)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 9005-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嘉祥县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
4.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7°00′,高斯-克吕格投影方式,按3°分带;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5.工作内容与要求
对招标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招标人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监理单位应建立好监理工作制度和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
5.1监理工作制度
1.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2.项目设计方案审批制度
3.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4.日常检查巡查制度
5.项目进度监督制度
6.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7.监理会议制度
8.监理报告制度
9.安全管理制度
10.施工方案变更制度
11.处罚管理制度等
12.数据资料管理制度
5.2工作内容
5.2.1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包括监理单位对技术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实施人员的培训,督促各技术单位开展的内部培训。
5.2.2审查实施方案
监理单位根据嘉祥县第三次土地调查招标的工作要求,结合国土局工作需求,督促技术单位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并期限内成审核工作,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审核内容包括:项目组织机构、项目进度安排、人员审查、仪器设备及软件检查、质量控制体系。
5.2.3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主要包括掌握技术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人员技术水平和实施方案的落实,实施旁站监理、巡视检查、精度检测,对成果及各项记录审核,控制作业人员工作质量及成果完整性等。
5.2.4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包括定期检查技术单位在各工序投入的作业人员、设备情况,保证有足够的生产能力;督促技术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审核分析计划能否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的实现;跟踪项目实施,掌握技术单位的生产进度情况。
5.2.5编写监理报告
全部工作完成后,编写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内容应真实,描述简明扼要,用词准确,并提交包括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记录。监理报告在提交招标方前应当由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5.2.6参与验收并复查验收意见的修改情况
全程参与上级部门的验收,对验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分析,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全面修改,并组织复查,确保项目成果质量达到国家及山东省的技术标准,满足局方工作要求。
6.提交成果
项目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需对项目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并提交。
提交的主要资料包括:
含监理方案、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方案会审会议纪要、开工/复工报审表及项目暂停令、项目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监理日志、监理月报、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监理报告;
7.完成时间及其它要求
中标供应商收到通知书一个月内完成监理方案起草并提交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小组审核。自签订合同开始,中标供应商按照甲方要求向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小组报送项目进度监理情况;每个独立调查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并向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小组提供监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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