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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9月14日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上午发布裕安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9月14日
裕安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金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现对裕安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裕采G2018F1186 2、项目名称:裕安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项目 3、项目单位: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资金来源:财政 5、项目预算:40万元 6、最高限价:40万元 7、标段(包别)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抽检项目180批次,最高限价为:90000.00元; 二标段:抽检项目180批次,最高限价为:90000.00元; 三标段:抽检项目250批次,最高限价为:91700.00元; 四标段:抽检项目350批次,最高限价为:128300.00元;具体抽样产品根据“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及实际任务下达。检验结果须上国家检验网公示。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为了保证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中标单位检验报告完成后,由业主单位各随机抽取十组进行复查(互查),与原报告进行比对,无误后方可付款。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需含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检测等相关内容; 5、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范围须包含食品)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6、具有食品安全应急服务能力并在六安市范围内设有实验室(实验室地址以投标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认定证书地址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分4个标段,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已获取两个标段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则不再参与后续评审,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购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均需使用CA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 (2)投标人注册、办理CA锁联系电话0564-5150928、5150935。 (3)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0564-5150926。 (4)文件获取方式:免费下载 (5)投标人必须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是否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展示判断。 (6)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将问题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8年10月12日9时00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2、开标地点: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六安市齐云西路与嵩寮岩路交叉口区地税大楼15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8605642575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解放南路天盈大厦A座16楼1621室 联系人:甘工 电话:0564-3382728 七、其它事项说明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之前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须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护照,其他单位出具证明无效。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护照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复核(下同)。 7、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8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八、公告期限 同开标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78237692878(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需一笔汇入此账号,多汇或少汇均无效)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六安人民路支行
来源:安徽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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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电子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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