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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9月14日汕头市濠江区水利管养所于上午发布汕头市濠江区水利管养所汕头市后江湾海堤修复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编制、工程勘测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公开招标公告9月14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濠江区水利管养所的委托,对 汕头市后江湾海堤修复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编制、工程勘测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2-201809-148-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后江湾海堤修复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编制、工程勘测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64,010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汕头市后江湾海堤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含专家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专家评审)、可研阶段的工程勘测(含专家评审)、水土保持编制(含专家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含专家评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含专家评审)。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供应商须以本项目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中任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由于本项目涉及的专项报告成果内容较多,如在实施过程中,部分无资质编制的专项报告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但其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可研阶段的工程勘测》必须由中标人自行编制,不得外委。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具备水利水电咨询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6.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前已完成录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信用管理信息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网页截图打印件);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具备水利水电咨询专业,另一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6.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7.提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8.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详细资料截图和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前已完成录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信用管理信息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网页截图打印件);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10.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13.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17日 至 2018年09月2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15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9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金先生 |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潘小姐 | 联系电话:0754-87361239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
| 联系人:金栋明 |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
| 传真:0754-85874173 | 邮编:515800 |
| (三)采购人:汕头市濠江区水利管养所 |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河浦大道水流娘段 |
| 联系人:陈锐华 | 联系电话:0754-87874702 |
| 传真:0754-87874702 | 邮编:51509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4日 ??
来源: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水利管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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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工程 广东 澄海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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