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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9月14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于下午发布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营区消防设施年检项目及食堂副食品供应商库入围公开招标公告9月14日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营区消防设施年检项目及食堂副食品供应商库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营区消防设施年检项目及食堂副食品供应商库入围 项目编号:BXZB-JL-2018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162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天泽大路与新城大街交汇277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431-808313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431-816162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营区消防设施年检项目及食堂副食品供应商库入围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XZB-JL-201806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营区消防设施年检项目及食堂副食品供应商库入围,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 第一包: |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营区消防设施年检项目 2.消防联控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防火卷帘门及室内消防喷淋系统进行相应的检测维护等; 3.采购预算:25万元; 4.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服务承诺:优质服务。 | 第二包: |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营区食堂副食品供应商库入围 2.择优选取3家副食品供应商为机关食堂轮流配送供应除军用粮秣外所有所需副食品; 3.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承诺:优质服务。 |
2.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1)第一包: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贰级(含临时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第二包: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供的食品应达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投标供应商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存储仓库,具备相应的车辆运输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供应商应是未被部队下达整改通知的企业;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财务往来证明; 3.6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3.7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8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经现场核对准确后接受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裁判文书截图; (6)第一包: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第二包: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500元/份,二标段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 9日9点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881号亚泰龙达酒店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天泽大路与新城大街交汇277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31-8083132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汇财富广场A座6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616288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1)第一包: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贰级(含临时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第二包: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供的食品应达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投标供应商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存储仓库,具备相应的车辆运输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供应商应是未被部队下达整改通知的企业;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5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财务往来证明;3.6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3.7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8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经现场核对准确后接受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裁判文书截图; (6)第一包: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第二包: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500元/份,二标段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881号亚泰龙达酒店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营区消防设施年检项目及食堂副食品供应商库入围,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来源:吉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保障部物资采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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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工程 博兴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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