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7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于上午发布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_2018年南岗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老旧住宅维修工程及监理9月17日
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_2018年南岗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老旧住宅维修工程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_2018年南岗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老旧住宅维修工程及监理 二、项目编号:TY-2018-ZFSG006 三、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第一包预算资金1236451.35元,第二包预算资金1065010.42元,第三包预算资金893941.37元,第四包预算资金950344.45元,第五包预算资金921170.90元,第六包预算资金966972.18元,第七包预算资金131322.96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网==》
2、付款方式:(1)在工程进度完成30%时,各区政府向市住建委提报拨款申请;市住建委委托造价公司进行确认后,向市财政局提报拨款申请;市财政复核后,向各区财政局拨付30%工程资金;各区履行工程款拨付程序。 (2)工程竣工后,各区政府将工程结算提报市住建委;市住建委委托造价公司审核后,提报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市财政再次向各区财政局拨付40%工程资金;各区履行工程款拨款程序。 (3)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对工程结算评审完成后,根据最终评审结果,市财政拨至结算评审金额的95%。老旧住宅维修工程质保期为五年,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或已处理解决的,待质保期过后,拨付剩余5%资金。 四、招标内容: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_2018年南岗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老旧住宅维修工程(老旧住宅屋面防水及管线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采购项目分为七包。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第1包 | 合计 | 1236451.35 |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_2018年南岗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老旧住宅维修工程第一标段 | 1 | 1236451.35 | 第2包 | 合计 | 1065010.42 |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_2018年南岗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老旧住宅维修工程第二标段 | 1 | 1065010.42 | 第3包 | 合计 | 893941.37 |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_2018年南岗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老旧住宅维修工程第三标段 | 1 | 893941.37 | 第4包 | 合计 | 950344.45 |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_2018年南岗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老旧住宅维修工程第四标段 | 1 | 950344.45 | 第5包 | 合计 | 921170.90 |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_2018年南岗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老旧住宅维修工程第五标段 | 1 | 921170.90 | 第6包 | 合计 | 966972.18 |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_2018年南岗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老旧住宅维修工程第六标段 | 1 | 966972.18 | 第7包 | 合计 | 131322.96 |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_2018年南岗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老旧住宅维修工程监理 | 1 | 131322.96 | | 总计 | 6165213.63 |
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必须整包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五、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竣工。 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房屋维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第一至第六包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承诺,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9月-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至少具备1项同类工程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有效竣(交)工验收报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需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章);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近3年(2015年09至今,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在本企业担任过至少一项同类建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有效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除建造师外,还须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包括:工长(或施工员)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项目班组成员岗位证及身份证,劳资双方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以及至少包括招标公告发布前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8、第七包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每个标段应分别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工作;每个标段项目班子配备要求:总监1名、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以上人员均应持证上岗,证企相符。 9、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2、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全部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南岗区),选定拟参与项目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证明截图(供应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及报名成功字样在同一截图页面上),到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2001室)进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九、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及注意事项: 1、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两万元、第二包人民币两万元、第三包人民币一万七千元、第四包人民币一万九千元、第五包人民币一万九千元、第六包人民币贰万六千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付款用途栏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并于2018年10月15日下午16点前到达我单位指定账号,投标时须递交银行电子回单(原件或复印件); 4、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时须递交保函原件; 5、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账户名称: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分理处 账号:08052601040019756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8年10月16日上午9点00至9点30分、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2001室)开标大厅。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9点30分。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2001室)开标大厅。 十一、投标人应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ljcg.gov.cn/)、 十三、其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8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所需采购登记表、响应承诺等请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4、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 联系人:曲峰 联系电话:0451-82702799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2001室 项目联系人:白雪 联系电话:0451-82277666 日期:2018年9月16日
来源: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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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工程 招标 黑龙江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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