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7日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于下午发布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国家船舶及海工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船舶及海工装备材料环保及有害物分析设备采购(包组一重招)、(包组二)公开招标公告9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的委托,对 国家船舶及海工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船舶及海工装备材料环保及有害物分析设备采购(包组一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7-118012001-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船舶及海工质检中心能力提升-船舶及海工装备材料环保及有害物分析设备采购(包组一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72,000 四、采购数量:2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设备的总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陆万元整(¥2,560,000.00),详细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数量 | 投标报价上限 | 交货期 | 包组二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含热顶空装置) | 允许 | 1套 | 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陆万元整(¥2,560,000.00) | 中标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 | 等离子电感耦合质谱仪(ICP-MS) | 允许 | 1套 |
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上述投标报价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2.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次招标设备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进口产品(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限制进口的除外)。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评标法。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 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且为非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国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查验);进口设备若非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另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与售后服务机构承诺函出具方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 楼;电话:020-83188515,83188516,传真:020-83357559。 (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已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当天;查询结果以报名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当下网页显示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副本。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18日 至 2018年09月2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29栋202-204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18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丽 | 联系电话:0756-335937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袁铭泽 | 联系电话:0756-2139485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29栋202-204房 |
| (三)采购人: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园屏东六路泰北街1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7日 ??
来源:广东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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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东明 设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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