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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9日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三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供应的公开招标公告9月19日

时间:2018-09-19 09: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3058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上海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2018年09月19日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三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供应的公开招标公告9月19日的信息
来源:上海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9日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三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供应的公开招标公告9月19日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培旭澄招标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莘庄镇三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3)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社会信誉好,近三年未因业务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5)投标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8)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及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莘庄镇三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供应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611-191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8-74792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莘庄镇政府管辖范围三家派出所(莘松、莘光、莘庄)各位于莘潭路558号,报春路505号,七莘路789号。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餐饮配送及食堂管理外包服务,具体工作为食品原材料或半成品的运输,食品现场加工及分发,食堂卫生清洁(保洁)、日常管理及小件易耗品的补充、三个派出所公共部位如大厅、洗手间等部位日常清扫及保洁。

5、交付地址:莘松、莘光、莘庄三个派出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5900000.00元(国库资金:59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06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13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附查询时间);(4)《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06 16:30:00至2018-08-13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培旭澄招标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现场报名通过、缴纳标书费后,并经网上审核通过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未按规定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7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27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自行登录系统进行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带无线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已完成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工作,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如因操作问题导致未能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开标,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至祥鹿大厦905-909室(培旭澄招标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报名,对现场验证合格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6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培旭澄招标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七莘路889号2号楼206室 地址:闵行区顾戴路3009号祥鹿大厦908室
  邮编:201199 邮编:201199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人:张云鹏
  电话:64882078 电话:64066392
  传真:64882078 传真:021-64067120

 

 

来源:上海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上海   政府   闵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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