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奉贤区青村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5.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6.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等于77.40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奉贤区青村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招标编号:18-18-z8807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18-z8807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涉及青村镇桃园村、解放村、金王村、石海村、张弄村、南星村、陶宅村、姚家村、岳和村、吴房村10个行政村共2695户居民。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5803.5800万元。 5、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 6、交付日期:12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605035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605035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面向大、中、小型施工单位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打印的《投标人信用当日评分结果表》(加盖公章)备注: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信用分值需≥77.40分。);逾期或所提供材料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合格的报名人应在工作日保持电话畅通;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09-08至2018-09-12(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标书费10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9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9-29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C幢3楼招标办C325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C幢3楼招标办C325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2)《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原件。(3)承诺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2)《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原件。(3)承诺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信用分值需≥77.40分。2、网上报名完成即可提交验证资料。逾期不来现场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3、各投标单位应符合沪建管【2014】968号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监管的通知”相关规定。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农业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南奉公路3480号 |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188号2207室 | | | 邮编:201414 | 邮编:201499 | | | 联系人:王仙红 | 联系人:盛丽花 | | | 电话:18917277825 | 电话:13918306435 | | | 传真:18917277825 | 传真:021-371118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