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静安区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无障碍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8)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静安区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无障碍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808-141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7-61319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包含14个街镇的“一门式”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和残疾人“三阳”服务机构等,以街道(镇)提供的需求清单为准 5、交付地址:静安区各街道(镇) 6、交付日期:12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2800000.00元(国库资金:28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09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16 15: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5、资质证书;6、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7、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8、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9、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网站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09 15:30:00至2018-08-16 15: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同时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8月9日至8月16日,每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 (节假日除外)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8-30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8-30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2F。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机构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会议。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各投标人在操作线上项目时,碰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电话:021-54679568*16206*5。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余姚路527弄14号301室 |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F | | | 邮编:200042 | 邮编:200030 | | | 联系人:周晟磊 | 联系人:安景峰 | | | 电话:13524584005 | 电话:13788938415 | | | 传真:021-56721322 | 传真:646418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