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905-065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Z2018087) 3、预算编号:00-18-5558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依据市调办的工作要求,本项目需要在上海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业务开展的全业务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在全程中严格执行三调数据标准,最终实现三调数据的建库,和顺利报部验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交付地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本项目要求2018年10月份达到正式上线运行标准; 7、采购预算金额:5280000.00元(国库资金:52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06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13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或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注:已更换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06 16:30:00至2018-09-13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上述时间段内携带上述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3号楼1楼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现场验证,通过现场验证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7 13:25: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9-27 13:25: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3号楼1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3号楼1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无线网卡以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至2018年9月13日止,本项目的标书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购置费采取现场现金方式支付;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北京西路99号 |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3号楼1楼 | | | 邮编:200003 | 邮编:200081 | | | 联系人:金璟 | 联系人:金彩萍 | | | 电话:63193188 | 电话:13917200626 | | | 传真:63193188 | 传真:662982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