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0日洮南市人民法院于下午发布洮南市人民法院显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20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洮南市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洮南市人民法院显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洮南市人民法院显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6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2043197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洮南市人民法院 地址:洮南市 联系方式:刘老师 0436-6336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经理 1820431977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供应商资质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且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7.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7.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7.3投标人须提供上近三个月(2018年6月-2018年8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7.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截图(须加盖公章);7.5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4.3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 标 公 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洮南市洮南市人民法院显控设备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洮南市人民法院显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60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917]-0805号;项目预算:104.361万元;采购内容:购买显控设备;供货期:10个工作日;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供应商资质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且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7.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7.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 7.3投标人须提供上近三个月(2018年6月-2018年8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7.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截图(须加盖公章); 7.5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8、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三个月(2018年6月-2018年8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包括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可供查询、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截图(须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 2018年 9月20 日至 2018 年9月2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13:00~16:00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 2018年 10月 12 日9: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10月12日9:00 分在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2、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洮南市人民法院 地址:洮南市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36-633601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8204319779 监督管理部门: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洮南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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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招标 兴安 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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