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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灵台县邵寨镇人民政府第三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农用物资采购竞争性[下午发布]谈判公告9月21日
灵台县邵寨镇人民政府第三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农用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灵台县邵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灵台县邵寨镇人民政府第三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谈判文件编号 :PLFZLT2018078 二、谈判内容:(共一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1 | 果树专用肥(掺混肥) | 袋 | 560 | 128.00 | 71680.00 | 2 | 磷酸二铵 | 袋 | 1170 | 115.00 | 134550.00 |
注:本项目预算总价为20.623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实际采购数量以中标采购单价决定,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农用物资生产经营或加工生产许可证),有省级部门颁发的肥料正式登记证原件,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果树专用肥)唯一的授权书原件;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报告证明材料(近三年企业的完税证明及财务审计报告); 8、供应商须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五、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116号县残疾人联合会5楼)报名。 2、投标人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116号灵台县残疾人联合会5楼 )现场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9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9月26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5时00分。地点: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116号县残疾人联合会5楼 )。 2、谈判响应性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 20180920-020642;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邵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邵寨镇街道 联系人:姚甲福 电 话:18215353810 招标代理机构: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 1 号 联系人:郭永红 电 话:17793313166 监管部门:灵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灵台县财政街23号 联系人:仇旭辉 电 话:0933-3603239
来源:甘肃灵台县邵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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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招标 甘肃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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