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1日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于下午发布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新病房大楼家具和桌椅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9月21日
受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委托,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YC[GK]2018017、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新病房大楼家具和桌椅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350100]YC[GK]2018017
2、项目名称: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新病房大楼家具和桌椅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1-1 | 钢塑床类 | 否 | 12(张) | 4,680.0000 | | 1-2 | 钢木床类 | 否 | 100(张) | 65,000.0000 | | 1-3 | 其他台、桌类 | 否 | 12(张) | 6,600.0000 | | 1-4 | 其他床类 | 否 | 30(张) | 45,000.0000 | | 1-5 | 金属质架类 | 否 | 21(个) | 19,950.0000 | | 1-6 |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否 | 20(张) | 2,500.0000 | | 1-7 | 其他椅凳类 | 否 | 27(张) | 6,210.0000 | | 1-8 | 木制台、桌类 | 否 | 65(张) | 24,700.0000 | | 1-9 | 木制台、桌类 | 否 | 70(张) | 9,660.0000 | | 1-10 | 木制台、桌类 | 否 | 104(张) | 60,320.0000 | | 1-11 | 木制台、桌类 | 否 | 1(张) | 2,700.0000 | | 1-12 | 木制台、桌类 | 否 | 4(张) | 1,240.0000 | | 1-13 | 木制台、桌类 | 否 | 1(组) | 1,379.9500 |
| 249939.95 | 2499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 | 1、本项目根据(闽财购【2013】39号)文件第四条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9-20 09:15 报名截止时间:2018-10-05 09:15 9、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0 09:15(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10-10 09:15,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李厝山66号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联系人姓名:李工,陈工 联系电话:13860629770 采购代理机构: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省工业品交易中心大楼1101室-1 项目联系人:张学锋 联系电话:13375915852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9-20
来源:福建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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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福州 家具 招标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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