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2日恩施州中心医院于上午发布恩施州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9月22日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恩施州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ZB0109-1809-ZF12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27-872727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恩施州中心医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道158号 联系方式:覃老师,0718-82953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工,027-87272780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1日 17:44 至 2018年09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设备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中药饮片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1.项目编号:ZB0109-1809-ZF1218 2.项目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3、采购内容: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4、采购周期:2年 5、预算价: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供应商须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5)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6)被授权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所购买社会保险证明。 7、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设备网站(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后,请即日起 至 2018 年 09月 29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华电子招标设备在所投标段(包)下付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 年 10月 12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10、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865310949@qq.com。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恩施州中心医院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道158号 联 系 人:覃老师 联系号码:0718-829539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湖北恩施州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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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湖北 电子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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