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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5日邢台市环保局邢台县分局于下午发布邢台县空气质量监测点备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9月25日

时间:2018-09-25 16: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邢台市环保局邢台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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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4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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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邢台市环保局邢台县分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5日邢台市环保局邢台县分局于下午发布邢台县空气质量监测点备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9月25日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邢台县空气质量监测点备用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94670980001
项目联系人:杜召科
项目联系电话:0319-2581668
采购人:邢台市环保局邢台县分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人民大街8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221628
代理机构:河北众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路与富水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天厦嘉园一区综合楼411房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581668
预算金额:6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0月1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9-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9-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承担能力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3、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印章);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份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和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任意一个月);6、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核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开标截止日七日内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加盖企业公章有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2.24.25:91/Home/Home/Login)进行报名。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http://111.62.24.25:90/Portal/zyjy/Info?sym=news&id=440)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5258809。在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完成之后须携带以下的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到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下列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须逐页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任意一个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首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核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根据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质疑理由成立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2、“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采购。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查看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一下简称《报告》,文末附《报告》样式),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齐缝章),作为招标材料一并提交。《报告》截止开标日七日内有效。”
来源:河北邢台市环保局邢台县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资格   邢台县   河北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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