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的委托,对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 1.2招标概况 1.2.1招标编号:F5300000000618001312C1 1.2.2招标范围及内容: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1.2.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4.509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1.2.4项目完成期限:3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1.2.5质保期:不少于1年。 1.2.6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用户指定地点。 1.2.7本项目不得分包。 1.2.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2.9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1.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