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5日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下午发布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皮卡、多用途乘用车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9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项目编号:CG201809A15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标段一 | 皮卡 | 20辆 | 259.6万元 | 技术规格详见 招标文件 | 标段二 | 皮卡 | 10辆 | 119.8万元 | 标段三 | 多用途乘用车 | 15辆 | 164.7万元 |
注: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任何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即2018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 上午9:3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 上午9:30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5万元;标段二人民币2万元;标段三人民币3万元,按所投标段累计计算,投标保证金最迟于2018年10月22日到账。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供应商账号汇出,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账户汇款。 交付方式:电汇/汇票/本票等转账方式 账户一: 户 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户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户二: 户 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19270101040011289 开户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户三: 户 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行号:403333300024) 账户四: 户 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户行:建行乐清支行营业部 账户五: 户 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201000127275140 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行号:402333311017) 十一、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资料齐全可领取招标文件。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三、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577-61887922 采购机构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61882628 传真:0577-61882627 附件信息: 定稿皮卡、多用途乘用车采购(第二次)招标文件.doc 0.1 KB
来源:浙江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资格 乐清
上一篇: 2018年09月25日万全县郭磊庄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张家口市万全区郭磊庄镇人民政府郭磊庄镇孙家小庄村恒温库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9月25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浙江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