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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9月26日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备采购项目9月26日
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 受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RCJSSD-GKCG-2018010 四、采购预算:1400000.00元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具体参数要求见下表)
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生活垃圾射界处理设备采购物资清册 | 序号 | 目录编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技能要求 协议供货:品牌、型号、简要规格描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 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备 | 日处理2吨,主机、水雾系统、水沐系统、电子除尘装置等 处理垃圾类型:生活垃级 处理工艺:磁化热解:除尘方式,冷凝-水沐一水雾一电子除尘-二次热解一达标排放 运行所需辅助材料用量及年更换周期,陶瓷片(1到2年),经常清洗水箱半月一次, 电压及耗电量:380V,80度/天 生活垃圾热解后削减量:大于95% 设备占地(平方米)100 除尘系统补水及其他物质的添补量:除尘采用循环水,考虑蒸发量,每3个月补充一次新鲜水2-3立方 操作人员(最少人员)3人 售后服务及使用年限(人员培训)正常使用年限可达15 年以上,一年保修,终身成本维护 二次热解室及出口温度:二次热解室≥1000℃出口温度≤150℃二次热解室烟气停留时间:≥2~4s 三废排放:废渣:底灰属于一般废弃物,热灼减率≤5%飞灰及炉渣低于《生活垃级填理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限值。废气: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以下排放限值。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 | 2 | 台 | | | 木老元乡 | 合计 | 1400000.00元 |
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商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供货数量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3、3、交货期: 1个月。 4、4、质保期:不得低于一年。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6、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80%,人员培训结束支付20%.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须有环保设备或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具有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专业类别中必须包含生活垃圾治理)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来的完税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需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 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1)进行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新证)(原件);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原件);4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专业类别中必须包含生活垃圾治理)复印件盖新章);5近半年的完税证明材料;6报名函。注:现场报名需法人到场,且携带身份证原件查验。 注:请按以上内容提供装订成册后的报名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2)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完成后,投标供应商需凭办理的CA证书,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网络报名.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九、其他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五个工作日(2018年09月26日至2018年09月30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县甸阳镇文化广场旁 )。 3、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供应商请于2018年09月26日至2018年09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wsggzyxx.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0月23日上午09时00分。 5.投标文件提交: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同时携带CA)。 6、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施甸县支行 账户:云南镕诚集团施甸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412 9501 0400 12901 7、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招标单位: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组织机构代码:1153302201525947xG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87598113 代理机构: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5527257553 电 话: 0875—8125699 邮 编: 678200 E-mail:286305975@qq.com 传真:(0875)8125699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6日
来源:云南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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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电子 招标 中标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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