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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吸污[2018]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9月27日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吸污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吸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CDG2018Z056-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世明 项目联系电话:180435433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刘世明180435433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18004449969 代理机构地址: 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3.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需求产品的生产厂商;若为经销商应具有采购产品的设备生产厂商的合法有效授权经销书;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前15日内;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8:00 至 2018年09月29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世明 项目联系电话:1804354333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85.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8:00 至 2018年09月29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8: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8: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09日 08: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国家招标投标法规规定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吸污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56-CG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吸污车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本级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内容:采购吸污车1台(排 放 标 准国V,功率≧≥132KW,国内知名品牌底盘,国内知名品牌发动机,罐体容积(m3)≥8.92,罐体采用优质碳钢钢材制作,6mm厚);吸污车2台(排 放 标 准国V,功率≧≥132KW,国内知名品牌底盘,国内知名品牌发动机,罐体容积(m3)≥水罐≥6.63,吸污罐≥7.36,罐体采用优质碳钢钢材制作,6mm厚);吸污车2台(排 放 标 准国V,功率≧≥198KW,国内知名品牌底盘,国内知名品牌发动机,罐体容积(m3)≥15.48,罐体采用优质碳钢钢材制作,6mm厚)。(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约185.8万元。 2.2招标范围:上述项目设备的购置、运输、验收、维修服务和正常运行所需配件等。 2.3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4售后服务期:24个月免费售后服务。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 日历天内交车。 2.6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地点进行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需求产品的生产厂商;若为经销商应具有采购产品的设备生产厂商的合法有效授权经销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前15日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09月27日至2018年09月29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09日08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信用代码:1222011242399262XD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刘世明 电 话:1804354333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 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8年 09月27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来源:吉林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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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招标 设备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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