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7日长春海关于下午发布长春海关2019年度电子业务应用群集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9月27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海关2019年度电子业务应用群集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2019年度电子业务应用群集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ZCFW-1809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 项目联系电话:15843105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海关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0431-849012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博 1584310506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2019年度电子业务应用群集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301号 服务期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合格标准 采购预算:48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3.投标人须是具备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成交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禁止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一部)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海关2019年度电子业务应用群集维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EITCL-JL-ZCFW-180962 长春海关现委托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对长春海关2019年度电子业务应用群集维护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长春海关 采购人地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431-8490123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1-81618780 15843105066 3.招标项目名称:长春海关2019年度电子业务应用群集维护服务项目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1项目名称:长春海关2019年度电子业务应用群集维护服务项目 5.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301号 5.3服务期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合格标准 5.5采购预算:48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6.3投标人须是具备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成交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明材料; 6.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禁止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6.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8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一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2018年10月17日9时30分整,地点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海关互联网官方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0、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431-84901236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431-81618780 1584310506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来源:吉林长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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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长春 电子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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