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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环境保护局二噁英监督性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上午公告]变更公告9月28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2128项目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应采购单位申请,现对DZC20182128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环境保护局二噁英监督性监测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内容如下: 谈判文件的发放 1、时间:2018年10月8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10月8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28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