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8日龙州县农业局于上午发布龙州县农业局龙州县国际农发(IFAD)货款广西农业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报账回补资金使用项目(分2个分标)公开招标公告9月28日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州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州县国际农发(IFAD)货款广西农业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报账回补资金使用项目(分2个分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龙州县国际农发(IFAD)货款广西农业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报账回补资金使用项目(分2个分标) 项目编号:CZZC2018-G1-60055-GXH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881267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州县农业局 地址:龙州县城北路3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88126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工 0771-6739535 代理机构地址: 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八路麦那新村永久安置点17B-04号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龙州县国际农发(IFAD)货款广西农业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报账回补资金使用项目(分2个分标)【CZZC2018-G1-60055-GXHC】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州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州县国际农发(IFAD)货款广西农业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报账回补资金使用项目(分2个分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州县国际农发(IFAD)货款广西农业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报账回补资金使用项目(分2个分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8-G1-60055-GXH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龙州县国际农发(IFAD)货款广西农业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报账回补资金使用项目(分2个分标)(第一分标:龙州县澳洲坚果生产推广肥料采购(第三批);第二分标:龙州县蔗海养鸡项目鸡苗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参数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4.684万元(其中第一分标:191.684万元;第二分标:63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明确含有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能力);同时第一分标投标人还须具有所供应肥料产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肥料正式登记证》;第二分标投标人还须具有畜牧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9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满足以下条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权限及期限);(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18年6月至8月本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4)提供投标单位2018年6月-8月依法纳税证明复印件或免税证明复印件(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6)第一分标投标人须提供肥料产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肥料正式登记证》复印件;第二分标投标人须提供畜牧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核验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外)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受理报名购买文件。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第一分标: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第二分标: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4500159805405955667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场地安排以现场电子屏幕显示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止,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场地安排以现场电子屏幕显示为准)开标厅开标。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龙州县农业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8812674 地址:龙州县城北路3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71-6739535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八路麦那新村永久安置点17B-04号三楼 3.监督部门:龙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1-8812665 采购人:龙州县农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明确含有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能力);同时第一分标投标人还须具有所供应肥料产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肥料正式登记证》;第二分标投标人还须具有畜牧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4.6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满足以下条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权限及期限);(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18年6月至8月本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4)提供投标单位2018年6月-8月依法纳税证明复印件或免税证明复印件(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6)第一分标投标人须提供肥料产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肥料正式登记证》复印件;第二分标投标人须提供畜牧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核验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外)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受理报名购买文件。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场地安排以现场电子屏幕显示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广西龙州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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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崇左 广西 国际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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