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29日厦门市综合交通运行信息指挥中心于上午发布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8-ZS1513-厦门市大交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一期)项目监理9月29日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综合交通运行信息指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市大交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一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厦门市大交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一期)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2018-ZS15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860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综合交通运行信息指挥中心 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 联系方式:0592-26609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592-228602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市大交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一期)项目监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的年报或季报,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者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投标人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1.6信用记录:(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8日 19:41 至 2018年10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预算:31万元,最高限价: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定价为准 (1)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供应商应办理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2)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小姐,电话:0592-2202255 2207755 报名邮箱:2048632559@qq.com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3)标书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4)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发至以上报名邮箱,并致电胡小姐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办理报名手续且取得纸质版采购文件视为报名成功,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供应商报名表》格式可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www.xmzfcg.gov.cn)中本项目公告的附件下载。 (5)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福建厦门市综合交通运行信息指挥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中标 资格 厦门
上一篇: 2018年09月29日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上午发布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滤棒成型机盘纸无胶拼接装置联合开发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9月29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福建厦门市综合交通运行信息指挥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