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 无因不良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截图);(特殊要求)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09月29日到2018年10月10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00 元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09月29日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23:59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12日 11点00分 负1楼开标四厅 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楼开标四厅 11、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8年0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前进东街158号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孙宪平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18096823065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22层 项目联系人: 张红丽 联系电话: 0991-51035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