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2) 1)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3)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特殊要求)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09月30日到2018年10月11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00 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09月30日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23:59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3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23日 12点00分 负1楼开标二厅 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页面报名开始与截止时间:2018年0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 备注:无 12、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地址: 乌鲁木齐天山区青年路232号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夏丽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91-2668500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21楼 项目联系人: 马伟 联系电话: 0991-8859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