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30日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国道105(青礼路-市界)道路工程青云店镇使用平原造林地恢复工程(大兴区青云店镇)公开招标公告9月30日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道105(青礼路-市界)道路工程青云店镇使用平原造林地恢复工程(大兴区青云店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国道105(青礼路-市界)道路工程青云店镇使用平原造林地恢复工程(大兴区青云店镇) 项目编号:XHZX-GC-2018-00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晓昕 项目联系电话:010-692618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 联系方式:李工692655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晓昕010-6926185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大街清澄名苑北区27号楼C座10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2)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中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库入库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30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大街清澄名苑北区27号楼C座1005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大街清澄名苑北区27号楼C座1005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范围: 国道105(青礼路-市界)道路工程青云店镇使用平原造林地恢复工程(大兴区青云店镇)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 (2)请于 2018年9 月30日至10月11日每天9:00-16:00节假日除外 ,在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清澄名苑北区27号楼C座1005室报名; 报名时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外埠企业须提供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入库资料; 3)项目经理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供查验,复印件留存。 本工程一切相关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7、进口产品管理
来源:北京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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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项目 道路 平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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